2012年3月6日上午,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加強校車安全管理,確保孩子們的人身安全。農村中小學布局要因地制宜,處理好提高教育質量和方便孩子們就近上學的關系。辦好農村寄宿學校。”
提起校車安全,很難讓人忘記近年來發生的一起起重特大校車安全事故。這些事故的頻繁發生,除了一些基層黨委政府和學校抓安全管理工作不力外,還與全國教育系統沒有構建與當前教育形勢相統一的校車安全管理體系有關。一是由于計劃生育政策的實行,適齡兒童減少,很多地方的教育部門對教學資源進行了優化,教育布局進行了調整,因此,很多農村地區的孩子不得不走很遠的路去上學;二是基層政府對教育的投入嚴重不足,很多地方能夠把教師的工資發齊都不錯了,根本沒有財力購買專門的校車,聘請專門的校車司機;三是很多地方承擔農村學生運輸的客運市場管理混亂,基本都是私營車主在承擔這部分業務,追求利潤最大化是他們“合情合理”的行為。四是相關部門對校車安全管理重視不夠,檢查應付了事,出了事都重視,不出事都麻木。
將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寫入政府工作報告,這是首次,充分說明國家對校車安全管理已高度重視,但校車安全管理不是財政撥點錢買幾輛校車那么簡單的事,而是一項龐大的社會系統工程,涉及很多領域的很多方面,需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出臺針對性和操作性都很強的一系列規章制度,確保校車安全管理盡快進入實施。比如:對一些暫時可以不撤并的學校不撤并;對于一些路途比較遠的學生,可以由學校安排住宿,進行統一管理;對于確實需要校車接送的學生,必須加強校車的規范化管理,即:車輛必須達標、駕駛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校車運行必須嚴格管理等等。
一起起重特大校車安全事故讓“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寫入了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雖然來得有點晚,雖然代價有點大,但畢竟來了,剩下的工作就是如何抓落實了。當然,在抓落實過程中必須堅持因地制宜的原則,科學合理的抓好當地校車安全管理,而不是象征性的為一些偏遠學校買幾輛校車了事,與其“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式的抓工作,不如為國家節約一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