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縣教委安穩科的鄧科長2012年2月5日下午告訴記者,從2011年秋季學期開始,忠縣對校車管理出臺了一系列規范政策,目前全縣審批合格的有15臺校車,要求統一黃色車身,汽車前后有醒目的“校車”標識,校車左右車身還必須打上學校、幼兒園名稱和舉報超載監督電話。
鄧科長說,記錄備案的復興鎮幼兒園、中小學僅有一臺校車,屬于民辦的南橋幼兒園,而張華家孩子所在的六一幼兒園從沒有過校車申請,之前接送孩子的車可能是家長集體租的,也可能是學校向私人租的,但這類車完全不符合現有的校車標準,上路肯定會被查處。
“現在新審批校車一般只對標準校車開口子,一般車審批相當困難。”鄧科長說,娃娃還是要就近入學好,這樣可以減少上學路上的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