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安全問題一直是廣大市民關注的焦點。12月26日,針對公安部新規規定的校車使用規范,濟南交警支隊有關負責人進行了詳解。
據介紹,目前濟南市登記的校車共有91輛,其中48輛集中在平陰縣,超過了半數。
“這91輛校車,都是登記備案的正規校車。”濟南交警支隊有關負責人介紹,面包車私自改裝拉上學生、駕駛員不具備校車駕駛資格、超員以及車輛存在技術性隱患,目前是校車安全的“大敵”,只有符合條件的車輛才能在交警部門登記備案。
濟南市已登記的校車共91輛,而平陰縣已經投入使用的48輛校車中,有40輛是統一購買的“小鼻子”校車,還有8輛是符合條件收購過來的校車。
根據公安部新規,校車運載學生,應當按照經審核確定的線路行駛,只有在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響道路通行情形的除外。
同時,遇到交通擁堵,交警應當指揮疏導運載學生的校車優先通行。而校車行駛過程中遇交通擁堵,不可以繞行;對駕駛校車運載學生不按照經審核確定線路行駛的,可以處200元罰款,對駕駛人記2分。
據介紹,加油站屬于高危險區域,而機動車在加油的過程中,可能會因機械故障或者突發因素發生車輛燃燒甚至爆炸事故。根據公安部新規中將要施行的《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校車駕駛人不得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而校車在加油時應當先讓學生下車,否則可處200元罰款,對駕駛人記2分。
另外,對于校車在道路上的停靠和校車標牌的使用,《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也做出了規定,司機如果違反,都將被處200元罰款和扣2分。